几年前,我曾以可可里西的藏羚羊写一篇文章,而文中所指的藏羚羊就是我自己。
那时候的自己,有着天马行空的想法,常写一些让现在的我再也写不到的文章。好希望能回到那个时候。用自己的方式,迂回地表达自己的情感。
羚羊一共有八十六种。会形容自己是藏羚羊,我想那是因为好几年前,看见某报道关于可可里西的藏羚羊。
沙图什,又称软黄金,由藏羚羊的毛制成。由于大量的需求,导致藏羚羊被大量地捕杀。好多时候,草原上看见的不是跑动着的藏羚羊,而是它们的残骸。重点是有些藏羚羊在怀孕当中,可怜宝宝们还未落地,就无辜被杀害。
藏羚羊生活在险恶的栖息地如高原荒漠。不惧寒冷及抗缺氧。虽然同样是羚,但我怕冷、畏高。敬佩藏羚羊,它们能在恶劣的环境下生长。我想我应该以它为榜样。就算环境条件多不好,还是生活得好好。
注:沙图什是波斯文,意思是羊绒之王。法政先锋也有提过。
后记:其实,我也不晓得我为何会讲述藏羚羊。想倾诉的事,就留给另一个部落格吧。
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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